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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8年哪些省份艺术类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怎么填报最合理?

作者: 艺小队     发布时间:2018-04-22     阅读数:5583

艺考改革已经成为大趋势,其中就包括志愿填报。下面是小编找到的已经开始实施艺术类平行志愿的省份所制定的规则,供小伙伴们阅读参考。



山东美术艺考重大改革

报考纳入平行志愿,联考增加速写科目

(一)艺术类本科依次设提前批、统考批、校考批。

1.提前批,原则上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2.统考批,包括使用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相关高校及专业,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该批次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

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文化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3.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含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有关专业),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艺术类非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录取。


(三)考生填报艺术本科志愿时,要根据山东省录取批次安排及每个批次志愿设置及要求填报志愿。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考生既可在所属类别内填报使用艺术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


非统考专业考生可在类别内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相同专业合格证的院校及专业,且所取得的合格证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必须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完全一致。


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取得的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对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


(四)取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可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普通文理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五)考生填报志愿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填报征集志愿时,要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该批次院校缺额计划及专业代号为准。




2018甘肃艺考改革:

知分填报,部分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改革目标:

从2018年起,提前划定艺术体育类参照分数线,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次的情况下填报高考志愿;对在我省招生且使用统考成绩的高校,其艺术体育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校考高校依据各高校录取原则分层次沿用“1+1”顺序志愿模式录取;增加考生志愿填报数量,提高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以及考生志愿匹配率和录取满意度,更好地为考生和院校服务。


改革措施: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划线提至志愿填报前

由于各招生院校在甘招生录取原则各不相同,为了较为准确划定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数线,保证“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效果,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划线工作一直安排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后进行,但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没有参照线,而是通过预估分数线并结合往年录取情况填报,给志愿填报带来较大困难。从2018年起,将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划线工作提前到填报志愿之前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划定艺术体育类专业参照分数线,同普通文理分数线一起向社会公布。


(二)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A、B、C三个段次进行投档,A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B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为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


(三)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C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2个高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二本及以上本科高校;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三本及民办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高校志愿,每个院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五)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A段、B段、C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


(六)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艺术体育类专业分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12个类别,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按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各类别专业课满分均为300分,根据不同类别对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所占比重要求的不同,分以下三类原则进行成绩排序:

类别一:美术、书法等类别。排序成绩以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合成计算,满分300分。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 。

类别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以文化课成绩占70%、专业课成绩占30%合成百分制计算,满分300分。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70%+专业课成绩×30% 。

类别三:其他类别(唐卡、声乐、器乐、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排球、武术体操等类别)。直接以专业课成绩排序,满分300分。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类别一、类别三的考生按专业课、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类别二的考生按文化课、专业课、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在正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后进行正式投档。


(七)投档时间安排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和本科一批录取期间进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二批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期间进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三批进行投档录取。


(八)报考规则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相对应录取批次的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

2018陕西艺考改革:

进行分段录取,部分实行平行志愿


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均参加该平行志愿批次录取。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录取:

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在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前进行。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它所有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必须在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规定文化课标准,我办在录取时将按照院校公布的标准进行投档。


(四)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招办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7月4日前报省招办,省招办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投档。院校招生章程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我省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六)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及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七)实行平行志愿的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都上线的基础上,按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投档录取。






2018年广东艺考改革:

统考执行平行志愿,校考数量减少!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深入推进高考高考改革的通知》,该同志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进行了三项改革,主要涉及艺术类校考、录取批次、录取方式。具体如下: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改革

(1)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改革。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考试大纲及考试模式参见《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粤招办普〔2017〕63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练耳与乐理在线考试系统(模拟)-考生端操作手册》(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美术术科统考部分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进一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由评卷专家进行评卷。


(3)规范完善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艺术类校考工作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在2017年底出台《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确保艺术类校考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积极探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舞蹈等艺术类校考专业的校际联考和省级统考的考试方式和监管办法,逐步减少专业校考。


▌2、录取模式改革

艺术类统考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各批次艺术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按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院校志愿依次检索进行投档。投出档案,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除艺术类统考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教育部明确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统+校”、“校考”专业(含经省招生办同意提前录取的院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批次合并

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






四川省

艺术类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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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艺考

增设平行志愿风险将大幅降低


明年湖北省艺术专业分三个批次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湖北省招委介绍,为满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2017年将改进艺术类批次志愿结构。


在艺术本科(一)增设平行志愿模块,保留梯度志愿模块,艺术本科(一)设置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两个模块。平行志愿模块用于填报艺术本科(一)中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梯度志愿模块填报艺术本科(一)中组织了校考且使用本校专业合格证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考生在填报艺术本科(一)志愿时,在平行志愿模块和梯度志愿模块中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模块填报,不能同时兼报。艺术本科(二)和艺术高职高专批次仍实行平行志愿。


按照要求,艺术本科(一)录取的全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须在湖北省相对应统考类别的本科统考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合格考生。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招生院校也可以不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


艺术本科(一)录取的全省统考未涉及的本科专业,不要求考生参加全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艺术本科(二)录取的所有专业,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的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所有院校的艺术高职高专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高校不组织专业考试。


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湖北省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统一按专业类别、分本专科层次划定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教育部批准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送省招办。可以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名单附后。


艺术本科(一)组织校考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将文化成绩达到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考生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给高校,由高校按本校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高校再投第二志愿。


艺术本科(一)梯度志愿模块与平行志愿模块同步投档录取。

艺术平行志愿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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