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国标代码
13671
办学理念先进
秉承“创办学生满意的学校、培养社会满意的学生”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文科学素养较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创新与实践能力较强的复合型、创新型、开放型的应用型人才。
育人质量优良
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校多次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升学氛围浓厚,专升本、国内考研、海外升硕人数都在逐年提升。
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设有文、经、管、法、理、工、艺、 教8大学科门类,79个本专科专业。下设11个二级学院,多个科研机构。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31.1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71.28%。
科研成果丰硕
获批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四川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科研奖项300余项,获得各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50余项。
拟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我校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01考生均需获得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是指非校考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或我校校考专业成绩。
02非校考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但若相应省份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按其规定执行。
03校考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04在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录取。
05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校考专业可优先使用相同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我校有权进行计划调整。
06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政策。
07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成都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为准。
专业硬实力
艺术·灵动
赋能提升 蓄力前行
毕业去向 多元选择
就业保障 前程无忧
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综合素质好、实践能力强、职业适应快、工作作风实、整体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我校是四川省“丰硕金秋大学生就业服务基地”,与川内13个地市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了校地合作协议,与175家单位开展实践教学和就业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专业契合度较高的岗位。近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校多次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升本考研 继续深造
学校注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成立专门的教师团队,为专科学生提供专升本学业指导,历年专升本比例超过20%;为本科考研意向学生提供考研辅导,通过国内考研、海外升硕,助力学子在更高的平台实现自我增值。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8-61560112、61560113、
61560115、61560116
网站查询:
成都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cdcas.com.cn
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http://zs.cdca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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