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摄场地的确定
1.照明条件:照明充足、拍摄画面明亮;避免室外光线在画面中形成过亮的反光。
2.场地条件: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拍摄取景的需要(取景要求后面分类别说明),录制环境安静;拍摄范围内的场地尽量简单,以纯色为主,不能出现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不得带有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考生不得穿校服等包含考生学校、生源地区、姓名等身份信息的服装;在录像时,除声乐可有钢琴伴奏人员外,不得出现考生以外的其他人员。
3.其他条件:手机信号正常,保证可正常联网、运行考试APP。音乐类考试允许场地有吸音设施,舞蹈类考试允许场地有地胶垫。
二、手机拍摄位置和设备要求
1.视频要求定点拍摄,拍摄过程中不可移动手机位置。拍摄时须使用三脚架或其他支架固定手机。建议手机镜头高度与考生站立时眼部同高或略高。
2.固定手机的支架不允许使用滑轨、摇臂等任何非固定位置的设备,不允许使用无人机航拍。
3.固定手机后,进入手机的视频拍摄模式进行取景。请使用默认镜头,横向取景;不要进行变焦、也不要切换到其他高倍或超广角摄像头。
4.考生在演唱和演奏时不允许使用麦克风和扩音设备。舞蹈剧目可以使用扩音设备播放音乐。
5. APP录像不允许手机外接耳麦(含蓝牙耳麦)等外接设备,系统检测到外接设备时不能开始录像,录像中检测到外接设备会强制停止录像。
三、考生位置的确定
1. 在手机固定的情况下,考生前后移动,确定以下两个定位点:
(1)拍摄考生正面“近景肖像”的位置。(半身肖像,用于身份核对。具体取景要求见第五部分。)
(2)拍摄表演过程的位置。要求能够完整拍到考生站姿全身,同时还要满足具体每个考试项目的取景要求。(取景见第四部分图示)
2. 为保证收音质量,表演位置不宜距手机过远。
3. 确定上述两个位置后,可在地面做定位标。
四、各专业表演取景要求
1.声乐类
(1)考生正对镜头站立演唱,要求拍到全身的情况下,尽量近距离拍摄。
(2)声乐可以使用钢琴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如使用钢琴伴奏,伴奏人员和钢琴都需全程完全进入视频画面,且与考生同框;画面中考生居中,伴奏人员和钢琴位于画面左侧,如钢琴较大,考生可稍偏向画面右侧;钢琴伴奏要求侧向拍摄,拍摄到钢琴键盘及伴奏人员双手弹奏动作、钢琴脚踏。
2.钢琴演奏
(1)要求考生和钢琴均完整进入画面。拍摄到钢琴键盘及考生双手弹奏动作、钢琴脚踏。
(2)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3.器乐演奏
(1)要求考生和乐器均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拍摄到考生双手演奏动作。
(2)考生演奏完成后原地站立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站立时身体不能超出画面范围。
(3)部分器乐不要求背谱,若考生使用谱架不能遮挡演奏动作。考生可略微左右调整表演角度。
站姿演奏(背谱)取景样例:
坐姿演奏(背谱)取景样例:
站姿演奏取景样例:
坐姿演奏取景样例:
4.舞蹈类
(1)要求考生在整个视频中均不得超出拍摄范围,在保证考生不出镜头范围的前提下,尽量拉近拍摄距离。
(2)舞蹈类考试中,如考生表演范围较大,允许适当左右调整镜头角度,建议通过增大拍摄范围减少左右调整镜头的次数,拍摄全程要保持画面平稳。
(3)舞蹈剧目音乐可使用扩音设备播放。
5.录音专业
(1)考生面对镜头站立自述,要求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
(2)自述完成后原地鞠躬表示考试内容结束。
五、考试视频拍摄流程及其他说明
1.在网络考试模块中进入录像模式后,手机摄像头打开,横向取景,进入视频预览模式,同时语音提示“请考生站到合适位置”。此时画面比例固定为16:9,变焦功能被屏蔽,点击屏幕可对焦。
2.考生参照画面站到近景肖像位置。近景肖像为齐胸半身像,头部高度约占画面1/3,头顶不可超出拍摄画面。通常距镜头1米左右。画面中有白色人物框用于站位参考。
3.点击屏幕上的“开始录像”按钮,系统开始录制视频,同时开始计时。系统发出语音提示“请直面镜头5秒”。此时考生须面对镜头保持不动。语音提示“5,4,3,2,1,考试开始”。
4.语音提示“考试开始“后,考生原地不动进行报幕。
(1)对于声乐、钢琴、器乐类考试:考生需报曲目名,依据考试要求若视频含有多个曲目/内容,按顺序报完所有曲目/内容。
(2)舞蹈剧目考试:考生需报身高(厘米)、体重(公斤)、剧目名。
(3)舞蹈技巧组合、录音艺术自述:无需报信息。
5.完成报幕后,考生移动到表演位置开始表演考试内容。
6. 表演内容结束后原地站立鞠躬作为结束。点击手机屏幕上方形标志按钮结束录像。
7. 考生可参考样例视频进行录像准备,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本页最下方附件)。样例视频只是考试流程展示,与考试内容和难度无关。
六、视频录制、上传及考试要求
1.考生在录制视频前,可以先通过考试APP的“模拟考试”模块进行演练。正式录制时,须先进入考试APP的网上考试模块,进入相应的专业、视频项目,在APP中进行录制视频。
2.录像软件只允许使用最基本的录像功能,屏蔽了暂停、变焦(放大或缩小画面)、美颜等功能,录像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的录制。图像宽高比统一为16:9。
3.考生在APP中最多可保存3个视频,可在APP中回看,允许删除后重录。考生从保存的视频中选择一个提交上传。考生只能提交通过APP现场录制的视频,不支持导入外部视频文件。提交上传只允许进行一次,一旦提交就不可再进行该项视频项目的重录或回放,也不可更换其他视频在此提交。
4.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可能要求上传一个或多个视频。每个视频的内容和要求见招生简章。在上传视频界面会有简要提示,如视频内容摘要、是否有时间长度限制等。
5.视频开头的近景肖像是核对考生身份的重要依据,如与上传照片不符或面部五官被遮挡、化妆过浓造成无法辨识的,按违规处理。
6.考生需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中每个视频的内容要求,一个视频若包含多个曲目,须连续表演,录制为一个整体视频文件。
7.自述类视频不得念稿、不得使用提词器。
8.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录音艺术 声乐.mp4】
附件【录音艺术 器乐.mp4】
附件【录音艺术 钢琴.mp4】
附件【舞蹈师范 剧目.mp4】
附件【音乐表演 器乐.mp4】
附件【音乐师范 钢琴 副项.mp4】
附件【音乐师范 声乐.mp4】
附件【音乐师范 钢琴主项.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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