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挥,使学校培养的人才更有效的满足社会需求,根据《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细则》的规定,我校对符合转专业要求并获得转专业资格的26名学生组织了专业考试,“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拟转专业原则及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转专业原则
1、符合《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工作细则》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2、参加我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拟转专业名单(名单附后)
三、如对拟转专业名单有疑义,请在公布之日起五天内向招生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反映。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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