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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初选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06-06 09:33:13

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

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初选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

1.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录制完成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直接使用“格式工厂”软件转换(具体操作详见视频播放格式及转换说明)为统一要求的MP4文件后上传。只允许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视频录取演示地址:http://www.zsb.sdnu.edu.cn/article_10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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