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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省外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1-19 09:24:06
  • 网上报名注册不成功,填报专业不成功,准考证打印不了等等:

如果在电脑上操作请首先更换浏览器为Mozilla Firefox(火狐)、Google Chrome(谷歌)、Microsoft IE 10+。

  • 我该什么时候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请在各考点完成指纹采集后、考点开考日期的前一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报名交费后想更改专业:

一旦报名交费就不能更改专业,但是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可以增报专业。

  • 报名交费后因为跟其它考试冲突想退费

报名交费后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 报名后填写的重要信息有误,想更正:

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及需要更正的信息,发传真给我们028-85430284。

  • 其它网上报名等问题:

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咨询的问题,发传真给我们028-85430284。

  • 我院录取有关情况: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院2016年录取前需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文化不能自主划线(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 录取批次:在各省录取时的批次为艺术类提前一批。
  • 国际演艺学院、成都美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是我院近年新增的院系,不是二级学院,录取工作均由院招生处统一进行,只是这些新增院系的学生都在新都校区就读。
  • 关于学费:

音乐学、艺术史论、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学费9600元/学年,设计学各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学费12000元/学年。

  • 就读地点:

锦江校区(成都市新生路6号)、新都校区(新都区蜀龙路)。

  • 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 艺术史论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 ①艺术史论专业依次以专业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 ④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备注: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文理科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为基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艺术理科生文化折合分=艺术理科生文化总分×(艺术文科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艺术理科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 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 2016年我院对各省(市、自治区)均作了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对未完成来源计划的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 音乐类专业考试要求:
  •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
  • 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各专业的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考试。
  • 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 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均含有“视唱练耳及乐理”[视唱(面试),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参考一次。
  • “练耳及乐理”考试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及橡皮擦,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
  • 音乐舞蹈、管乐教育专业考试必须明确选考科目(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音乐教育学院音乐学专业考生不需明确侧重科目(声乐或钢琴),统分时计算机将根据分数优先自然选择侧重科目。
  • 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歌剧表演、音乐剧、歌舞表演、音乐学、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考试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
  • 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 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场外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 部分专业指定招生报考点:
  • 凡报考我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艺术史论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音乐剧、歌舞表演专业只在湖南、山东两个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 舞蹈编导专业只在山西和校本部两个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 在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点中,河南考点不组织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的专业测试;校本部考点不组织广播电视编导的专业测试。
  • 摄影和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与教育)专业只在校本部考点组织招生专业考试。
  • 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 关于专科: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
  • 专业成绩公布:

省外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院于4月上旬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w.sccm.cn;公布时间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院将不再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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