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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2014年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8 14:57:01

  报考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2月5-6日考试时间:2月7日报考地点: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及专业方向

科类

学制

层次

学费

(元/年)

全国计划

 

男/女

戏剧艺术学院

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

艺文

4年

本科

10000

30

15/15

播音与主持艺术

39

17/22

  注:1、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招考办公布为准;2、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最后审批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考试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300);综合面试,此项满分100,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即兴评述(150)、即兴朗读稿件(100)、才艺展示(50)(演唱、舞蹈、乐器、戏曲、艺术体操、武术任选其一)。

  ◆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专业:满分(300);综合面试,此项满分100,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自备朗诵(70)(散文、诗歌、故事、寓言任选其一)、才艺展示(50)(演唱、舞蹈、乐器、戏曲、艺术体操、武术任选其一)、集体小品(180)。

  录取原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专业:文化成绩在江苏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成绩公布

  2014年4月10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

  1、我校在江苏省设置的考点,只受理江苏省考生报考,否则成绩无效,后果考生自负。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只招收艺术兼文类考生;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或专业方向。

  3、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如所报考专业属江苏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本科专业最低控制线上)。

  4、关于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见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5、新生入学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与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条例不符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86592067(传真)

  招生网址: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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