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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语言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10-26 09:53:21

北京语言大学
2017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 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和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 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艺术学院以传承、传播中华 优秀传统艺术为宗旨,招收具有一定美术、书法和音乐基础 的中国本科生。

一、 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科类

招生地区

130402

绘画

20 人

艺 术 类 文 科 ( 浙 江 不 限 )

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内蒙
古、山西、辽宁、陕西、湖南、
浙江

130405T

书法

10 人

北京、山东、河北、河南、山
西、辽宁、陕西、湖南、江苏、
浙江

130202

音乐学(音乐国
际教育与传播)

声乐 7人;器 乐8人

北京、河北、山东、辽宁、湖
南、河南

备注:器乐仅限古筝、二胡、扬琴、打击乐、琵琶、笛子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文件 中的报名条件。

2.色觉异常者(色盲、色弱)不得报考绘画和书法专业。

三、报名、缴费

1.报名方式: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报名 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yslbm/),按要求注册 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 2月23日。

3.网上缴费: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报考绘画、书法专 业考生应缴纳美术类校考费用 160 元/专业/人;报考音乐学 (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考生应缴纳初试报名考试费100 元/人、复试考试费 80 元/人、三试考试费 80 元/人。其 中,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三试为现场缴费, 其他均为网上缴费。

4.打印准考证:考生完成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考试并打印《北京语言大学 2017 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

5.绘画、书法可以兼报,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不可兼报。如考生绘画、书法均校考合格,只能选择获得其 中一个校考合格证;不按要求提交选择者视为全部放弃。

6.注意事项:1未按要求完成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或报考信息填写不正确、不完整、不真实等情况导致影响考 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 无论考试与否,所交费用恕不退还;3所有专业考试均不接

受现场报名。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安排

1. 绘画 1专业考试

2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取考生复试三科成绩之和,满分为 300 分。 其中,色彩、素描和速写三科满分均为 100 分。

2. 书法 1专业考试

时间

地点

内容

要求

3月6日

北京语言大学 逸夫体育馆

【8:30—11:30】色彩或素描; 【13:30—16:30】素描或色彩; 【16:50—17:50】速写

色彩和素描分
上、下午两组
考核;考试当
天请带好所有
绘画工具

时间

地点

内容

要求

3月7日

北京语言大学 逸夫体育馆

【8:00—10:00】临摹(一):四尺 对开宣纸临晋唐楷书作品一件; 【10:10—12:10】临摹(二):四尺 对开宣纸临小篆或汉隶作品一件; 【14:00—16:30】创作:四尺对开 宣纸创作作品一件,书体不限

请考生携带考
试所用书法工
具,如笔、
墨、毡垫、砚
台等

2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取考生复试三科成绩之和,满分为 300 分。 其中,临摹(一)、临摹(二)和创作三科满分均为 100 分。

3. 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 1专业考试 考试分声乐和器乐两类,安排如下:

类别

考试

时间

地点

内容

要求

声 乐 类

初试

2 月 27 日至2 月 28 日

教四楼艺 术展厅

曲目两首(民歌、艺
术歌曲、古诗词歌
曲、民族歌剧选段戏
曲唱段任选两首)

可带钢琴伴奏

复试 手续

3月1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并
完成缴费

复试

3 月 2 日至3月3日

教四楼艺 术展厅

曲目两首(其中一首 可重复初试)、面试

可带钢琴伴奏

三试 手续

3月4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来校办理三试手
续并现场缴费

三试

3月5日

教四楼一 层教室

视唱练耳、乐理考试

口试+笔试

器 乐 类

初试

2 月 27 日至2 月 28 日

逸夫楼报 告厅

曲目两首(传统作品
与现代作品各一首)

可自带伴奏

复试 手续

3月1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并
完成缴费

复试

3 月 2 日至3月3日

逸夫楼报 告厅

曲目两首(其中一首 可重复初试)、视奏、 面试

可自带伴奏

三试 手续

3月4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结果、来校办理三试手
续并现场缴费

三试

3月5日

教四楼一 层教室

视唱练耳、乐理考试

口试+笔试

2成绩计算

专业课成绩为考生初试、复试和三试成绩之和,满分为750 分。其中,初试满分为 200 分、复试满分为 300 分、三 试满分为 250 分(乐理 100 分、练耳 100 分、视唱 50 分)。

(二)考生须知

1.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考试确认和缴费, 具体安排请关注报名系统、恕不另行通知。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北京语言大学2017 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 业考试。

3.报考绘画、书法专业的考生,考试所用纸张由学校统 一提供,考生所用绘画、书法用具等由考生自备。报考音乐 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的考生,所用服装、乐器等由考 生自备。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五、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全国排名,绘画、书法、 音乐学声乐类、音乐学器乐类分开排队。按照不超过各专业 类别招生计划数 4 倍的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根据校考合格 名单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 平台艺术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yslbm/)查询专业课成绩和 校考合格名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2.考生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 下简称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不低于生源地同科类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之和原则上不 低于 150 分(按单科满分 150 分计算)。

3.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 参加相应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4.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分 省排名,根据提前公布的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 录取。比例分计算公式为:

1绘画、书法专业比例分满分为 100 分。

比例分 = (文化课成绩 ×40% + 专业课成绩 ×60%) ×100文化课满分 专业课满分

2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比例分满分为 750 分。

比例分 = 文化课成绩×50% + 专业科成绩×50%5.同省考生在比例分相同且计划不足的情况下: 1报考绘画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

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素描、速写、色彩。 2报考书法的考生,按照单科分数优先原则,依次考查 以下科目成绩:外语、语文、创作、临摹(一)、临摹(二)。 3报考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的考生,按照专

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6.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线以各省相关规

定为准。上海、浙江录取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
执行。

六、学制学费

1.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学制均

为四年(全日制本科生)。
2.绘画学费为 10000 元/人/年、书法、音乐学(音乐国

际教育与传播)学费为 8000 元/人/年。
3.住宿标准最高为 1200 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

况确定。

七、违规处理

1.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凡在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 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 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新生体检和 新生专业复测,对体检不合格或专业复测水平达不到培养要 求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邮政编码:100083纪委监察处电话:010-82303020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03919艺术学院电话:010-82303219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blcu.edu.cn艺术学院网址:http://ysh.blcu.edu.cn

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政策调整, 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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