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安排,现定于2017年3月16-17日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注: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预录取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候补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候补资格。
办理地点: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春招文化统考成绩单原件办理确认手续。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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